眼下,不少药店把销售业绩作为发放奖金的惟一考核指标。对此,笔者深感担忧,这与一些医院把医生的经济收入直接与开药量挂钩一样,单凭销售业绩发奖金同样可以导致店员为了奖金,向顾客不合理荐药,甚至有意欺骗顾客让其多购药的情况发生。
而且,事情还不止于此,单凭销售业绩发放奖金的做法也不利于在药店内部形成公平的环境,尤其是对于那些“老黄牛”式的店员,他们对药店内的一些非销售工作任劳任怨,但由于销售业绩欠佳,甚至拿不到半点奖金,这显然有失公平。
因此,笔者认为,奖金的发放应当采用综合考核的方法:既要考核销售业绩,也要看其他的日常工作,比如打扫卫生、整理货架、接待相关客户或OTC代表,以及服务态度的好坏、受到顾客表扬或投诉的次数等。另外,药店还应制订出规章制度,对店内非销售性的日常工作做出一些细化规定,比如安排所有店员轮流值日……
可以说,奖金如何发放是店员最关心的问题,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工作情绪。如有些药师,严格遵守合理荐药的各项规定,一心从顾客利益出发,帮助顾客经济、有效、安全用药,平时还要回答顾客大量的用药咨询,销售业绩可能会不如一般店员,但他给药店带的潜在利益,迎来的回头客却在无形中增加了药店的销售额。在发放奖金时,这些因素理应考虑在内。